11月22日,协鑫集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17.55亿股公司股份,募资不超48.42亿元,用于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