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合作,以能源转型中心课题成果“开展中国2060年碳中和状况下光伏发展情况研究”为基础,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人大建议。该建议被列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06号建议。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建新能【2021】160号文件给予正式回复。
该文件为A1类,同意对外公开。
文件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国2060年碳中和状况下光伏发展情景研究的建设很有前瞻性,对我们做好光伏行业的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您提出形成“政府牵头,科研单位广泛参与,产业界深度参与”的研究力量架构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将光伏发展布局等空间范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获取地理地形、城市规划用地等空间数据服务;同时,积极协调国家电网公司,优化完善新能源云的资源分布、规划设计等子平台功能。
现将此文件转发,并附上第3106号建议全文。
关于开展中国2060年碳中和状况下光伏发展情景研究的建议
一、开展光伏发展远期情景研究十分迫切
中国在2060年要实现碳中和,必须要在此之前五年至十年实现能源体系碳中和,而电力系统碳中和又必然早于能源体系碳中和。据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研究院等机构的研究,中国需要在2045年左右实现电力系统碳中和,以保障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据国际能源署等研究机构的判断,光伏将成为未来增量电源的最主要来源。中国如何在2021年至2045年的二十余年间实现碳中和的电力系统迫切需要对光伏发展情景进行深入研究,以备规划使用。
二、国际对标:碳中和目标下的光伏规划
奥地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瑞士、德国等国家已制定了不同程度的2030或2050年光伏发展远期规划,可供中国进行对标分析,开展相关研究。
1、奥地利。2019年,奥地利联邦政府提出到2030年,其100%的电力供应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在淘汰燃煤电厂之后,淘汰现有的天然气电厂,光伏成为替代天然气电厂的主角。奥地利政府承诺到2030年,至少110亿千瓦时的电力消费来自于光伏,占该国2030年预测总电力消费的13.5%,这意味着奥地利光伏装机规模要从2019年的1.6GW增加至13GW。
2、意大利。意大利计划到2030年,光伏装机规模达到50GW;到2050年,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00GW。
3、列支敦士登。作为全球人均光伏装机第一的国家,列支敦士登能源部组织编制了《2030能源战略》。该报告提出,到2030年,列支敦士登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87GW,相当于人均2.2kW。该报告还对2050年列支敦士登能源规划提出了四种情景方案,四种方案中光伏作为替代能源的主力,其规划范围从人均4.5kW到人均20kW,同时分析了这些情景研究下光伏与风电、储能等匹配的技术经济环境社会分析。
4、瑞士。2020年11月,瑞士联邦能源局在其发布的《能源展望2050+》中提出,到2050年,瑞士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37.5GW,比当前水平增加13倍,并十分明确地表述建筑光伏是替代核电的主力。
5、德国。基于德国2050年碳中和及电力供应100%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德国联邦环境署(UBA)、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所(Fraunhofer ISE)、Agora Energiewende、德国可再生能源协会(bne)等德国政府和智库对2050年德国碳中和情况下的光伏发展提出了人均3.8千瓦到人均12.5千瓦的情景。其中,德国联邦环境署提出到2050年,在不考虑转换用地、农地和草地等开放空间发展光伏的条件下,德国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275GW(相当于人均3.8kW);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所提出到2050年,德国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530GW(相当于人均6.6kW)或800GW(相当于人均10kW);Agora Energiewende提出到2050年,德国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355GW(相当于人均4.4kW),在可再生能源装机中占比63.2%;德国可再生能源协会提出到2050年,德国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1000GW(相当于人均12.5kW)。
注重多部门协同,利用数字化工具提高光伏技术潜力测算精度,提升公民参与度在以上所述国家的光伏研究和规划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例如,列支敦士登能源部推出了光伏建筑设计工具,以自动可视化的形式帮助民众详细便捷地分析境内任一建筑的光伏潜力;瑞士联邦能源局和气象局、地形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和Python等编程语言推出了光伏地图,以更精准地帮助用户测算建筑光伏潜力并决定是否合适以及以何种方式安装光伏系统;德国联邦经济事务与能源部支持开发了柏林能源地图集,以可视化地图的形式直观展示城市能源生产、能源消耗以及太阳能、风能、充电桩等信息,成为城市太阳能总体规划的重要工具。
三、政策建议
1、中国对标世界主要国家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基于2030年碳达峰及2060年碳中和目标,形成“政府牵头,科研单位广泛参与,产业界深度参与”的研究力量架构,以2045年和2060年为节点,设计光伏发展情景,以比较评估光伏发展的各种路径,以及各种发展情景的技术经济能源社会影响,从而制订与此相匹配的政策设计。
2、从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来看,碳中和情况下,中国的光伏在电力结构中所占比例应当高于德国等西欧北欧国家。2060年碳中和情况下,中国的人均光伏规模可能会高于德国,粗略估算可能会在人均5-10kW之间,光伏装机总量在7000吉瓦以上。
3、2060碳中和状态下光伏发展情景研究要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电从身边取还是电从远方来的关系;
2)建筑光伏和光伏电站所占比例;
3)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土地资源供给以及生态问题;
4)特大型光伏电站的选址和特高压输电线路的设计;
5)基于光伏高渗透率的电力市场设计和电力灵活性资源的问题;
6)光伏与建筑、农业、交通等领域相结合的政策和技术体系。
4、按照“开门式做规划”的原则,开发光伏规划公共数据库,研发光伏规划数字平台。建议能源、环境、气象、国土资源、地质等主管部门加强数据协同,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整合光伏规划所需要的气象数据、地理地形数据、城市规划用地及相关空间数据等信息,开发光伏潜力测算工具,并推出民众可广泛参与的线上分析可视化地图,以更好地调动产业积极性,提升公民参与度。
建议提交人:
姜希猛
研究支持单位:
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何继江、马钰、田源、孟静惟、王昕昱、李若水、樊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