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2023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
通知提出,2023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电量626.83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及公益性用户用电量169.87亿千瓦时;农业用电量152.41亿千瓦时;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和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量73.81亿千瓦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趸售电量115亿千瓦时;测算网损电量115.74亿千瓦时。
太阳能发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109.08亿千瓦时。其中:扶贫光伏、分布式光伏、国家示范光热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收购,计划电量4.92亿千瓦时;特许权光伏执行特许权协议确定的年利用小时数,计划电量0.93亿千瓦时;非平价光伏项目优先小时数1220小时(其中,列入第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的项目再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103.23亿千瓦时。
风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178.21亿千瓦时。其中:国家示范类风电、试验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收购,计划电量6.43亿千瓦时;非平价风电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发电利用小时数(以下简称“优先小时数”)1600小时,计划电量171.78亿千瓦时。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