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旨在促进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利用、算力提升而实施的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项目进行奖励。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项目涉及余热回收、液冷、光伏或氢能应用、国产化人工智能算力的建设部分,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其中,在附件11《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申报说明》中提到,对企业实施建设光伏、光热、风电、地源热泵、污水源或再生水源热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以及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智能管理项目给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
1.项目属于以下情况之一,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的30%:项目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
2.其他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的25%。
3.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在附件《北京市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项目投资认定范围》中提到,对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形成光伏一体化应用,或采取氢能等清洁能源或新技术,降低项目碳排放总量并达到相应绩效目标的项目给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
1.对于改造后实际运行PUE不超过1.3(即DB11/T1139《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项目,按照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的25%进行奖励;
2.项目符合以下情况的建设部分,按照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的30%进行奖励:
(1)项目转型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采购、部署国产算力芯片为主的人工智能算力设备的建设部分;
(2)项目涉及余热回收、液冷、光伏或氢能应用,采购、部署相关设备(或系统)的建设部分;
(3)项目能效等级达到国家标准GB40879-2021《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级水平(PUE<1.2),节能增效相关建设部分。
4.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