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海南州和海西州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发布,本项目为海南州光伏项目和海西州光伏项目,涵盖国能(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主要实施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海西州。本次采购545Wp及以上P型双面双玻和650Wp及以上P型双面双玻组件。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详情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45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光伏组件10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或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